

如何進一步強化電力統籌規劃
發布時間:2021-06-19 被瀏覽:3531 次落實“進一步強化電力統籌規劃”,筆者認為主要還是加快政府的轉型,具體來講需要主管部門加強三個方面的工作,即:理清并建立科學的電力規劃體系,加強電力規劃管理體制機制建設,加強在電力規劃制定和實施中的協調職能。
新電力體制改革方案“9號文”指出:“政府職能轉變不到位,各類規劃協調機制不完善。各類專項發展規劃之間、電力規劃的實際執行與規劃偏差過大。”這是電力行業發展中的主要問題之一,因而亟需通過改革,更好發揮政府作用,進一步強化電力統籌規劃,以力求打造一個新型的電力工業體系。在這個重大問題上,新電改方案相對于上一輪改革來講是一個創新。
現在面臨的問題是如何落實“進一步強化電力統籌規劃”?筆者認為主要還是加快政府的轉型,具體來講需要主管部門加強三個方面的工作,即:理清并建立科學的電力規劃體系,加強電力規劃管理體制機制建設,加強在電力規劃制定和實施中的協調職能。
理清并建立科學的電力規劃體系
電力科學發展對電力規劃提出高要求。電力規劃應充分考慮資源環境承載力,依法開展規劃的環境影響評價,統籌解決好電力工業發展中資源與環境保護、結構調整、技術進步、效益提高、資金需求、設備制造、電能節約、電能替代等多方面的問題,實現電力的安全、綠色、高效、經濟供應。
電力規劃應是科學統一的電力系統規劃。電力系統包括發電、電網、用戶(負荷)。電力規劃不僅要實現各類電源橫向多元互補,還要實現電源電網負荷縱向平衡協調。
電力規劃要逐步引入綜合資源規劃的理念,將供應側的資源和需求側的資源放在一起,按照一定規則進行優化組合排序,按照經濟指標、環境排放、技術安全約束、電力電量平衡等指標體系,進行多方案的比選,推薦最優的規劃方案。
電力規劃要構成一個完整的科學體系。本輪電力改革要重點解決電力規劃“碎片化”問題,各類電源規劃、電網規劃等均應納入電力發展總體規劃統籌研究。
電力發展總體規劃的子規劃(或稱專項規劃)包括電源規劃、電網規劃、節能和需求側管理規劃、煤電運綜合平衡規劃、環境影響分析及保護規劃、投融資規劃等等。在電源規劃中又有常規電源規劃、新能源發電規劃。各專項規劃和電力發展總體規劃共同組成了一個完整、科學的電力規劃體系。各專項規劃與電力發展總體規劃不是平行并列的關系,不應獨立于電力發展總體規劃之外。
不管是什么能源,只要它的開發利用主要以轉換成電能為基本形態的,其發展規劃均應作為電源規劃納入電力發展總體規劃,既包括煤炭、水能、天然氣等常規能源發電,也包括核能、風能、太陽能等新能源與可再生能源發電。各類電源規劃與電力發展總體規劃的關系,是“母子規劃”的關系,或稱總體規劃與專項規劃的關系,而不是平行并列的關系。各類電源規劃更不應該獨立于電力發展總體規劃之外。如果某種能源發電規劃沒有納入電力發展總體規劃,就會在電力系統中出現發展不協調的現象。
能源發展的實踐表明,在能源轉換成電能后,不管是就地配送消納還是外送消納,都應納入電力發展總體規劃,才能保證電源規劃(包括新能源發電規劃和常規能源發電規劃)和電網規劃的協調統一,防止無序發展,提高電源、電網作為整體優化的協同性,減少水能、風能、太陽能等資源浪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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